台東縣消防局為民服務白皮書

壹、前言

隨著自然與人類生活形態的演變,不僅災害發生的頻率增加,災害的種類也較以往更為繁複,而且所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也遠比過去嚴重,本縣位於本省東南邊陲,轄區遼闊,東臨太平洋,西南與高雄縣屏東縣毗連,北接花蓮縣,海岸線全民一八三公里,民風淳樸,地廣人稀。處於東部地震帶上,此地震帶自宜蘭東北海底向南延伸經過花蓮、成功到台東,特徵為地震次數多,震源較西部地震為深,惟並不能期待不會發生類似九二一之震災,當本縣發生強烈地震造成類似九二一震災之災情時,勢必超出本縣處理能力,必需申請外界支援。另西太平洋每年平均發生二十三颱風,平均每年侵台三至四個,因此颱風乃嚴重威脅本縣之天然災害之。 由於地形孤立,一旦僅有之少數聯外道路均同時受災害中斷時,勢必會造成搶救上之困難,又因近年來轄內山難事件頻繁,在有限的資源下,更加考驗著救難人員的救災能力。台東縣消防局自成立迄今除不斷汰舊換新及充實各項消防車輛、器材裝備,及落實各項消防救災救護訓練,精進消防人員救災救護技能,提昇消防戰力外,更透過防災防宣導活動,灌輸民眾防災知識及提高民眾防火警覺,以確保民眾之生命、財產安全,如何在安全、快速、有效的情況下圓滿達成消防任務,更是本局致力追求的目標,只有不斷推動期使全民共同參與和支持,透過民力運用機制,落實全民參與防災、救災之觀念與積極作為,為全民消防、保護國土開創新紀元,才能達成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目標,期許完成「預防火災、搶救災害、緊急救護」三大任

貳、各課室業務職掌

一、災害預防課:

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之策劃與執行、違反消防法案件處理、防火教育宣導、公共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與檢查、防火管理人之管理與組訓、防焰制及檢修申報等事項。

二、災害搶救課:

災害防救體系策劃與推動、災害搶救規劃管理、防災教育宣導、救災資源、消防水源之整備與運用管理及義勇消防人員等民力之編組、訓練、管理運用,消防人員教育訓練進修及消防教育訓練課程教材、教具之編撰、策劃與執行等事項。

三、火災調查課: 火災原因之調查、識、統計、分析及火災證明之核發,緊急傷病患救護系統、救護技術、大量傷病患救援協助策劃與執行、緊急救護業務規劃、督導、考核及衛生醫療機構之聯繫、協調等事項。

四、災害管理課:

重大災害案件管制、災害應變中心管理、災情查報系統建制及佈建。

五、救災救護指揮中心:

消防勤務之規劃、指揮、調度、督導、考核及各項救災救護執行統計與資訊業務處理等事項。

六、行政室:

研考、文書、公共關係、法制、印信、採購、財產管理及事務管理等事項。

七、會計室:

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事項、並兼辦統計事項。

八、人事室:

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
九、政風室:

依法辦理政風事項。

參、我們的服務(服務項目)

一、服務台服務項目:

(一)受理救災、救護、為民服務等案件

(二)提供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諮詢。

(三)民眾(及各級學校)防火宣導項目服務。

(四)各類場所辦理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之人員暨器材協助。

(五)協助民眾辦理本市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會審()工作。

(六)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業務諮詢。

(七)查詢申請火災證明相關事宜。

(八)申請火災證明。

二、電話服務項目:

(一)受理「119火警台」之救災、救護、為民服務等案件。

(二)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諮詢。

(三)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業務諮詢。

(四)查詢申請火災證明相關事宜。

(五)代售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及中央警察大學招生簡章事宜。

三、受理傳真申請服務項目:(一)各類場所辦理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之人員暨器材協助。

(二)提供「火災證明申請表格」。

四、受理通信申請服務項目:

(一)各類場所辦理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之人員暨器材協助。

(二)民眾辦理本市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會審()工作。

五、人民申請服務項目、申辦須知:

申請項目

應備書表或證件

處理期限

備註

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會審工作

建築圖乙份、建照執照(變更使用、變更設計)申請書乙份、委託書乙份、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申請書二份、消防安全設備圖說三份、消防設備師執照影本、建築物樓層檢討表及各類消防安全設備概要表各三份

七天

若有缺失可申請展延七天

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會工作。

使用執照(變更使用、變更設計)申請書乙份、委託書乙份、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查驗申請書二份、消防安全設備竣工圖二份、消防設備師(士)執照影本、各類消防安全設備監造照片及測試報告書各二份

七天

若有缺失可申請展延七天

自衛消防編組訓練

自衛消防編組訓練通報表乙份
本局需配合事項

三天

 

救護證明

傷病患本人申請時:
本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
傷病患家屬(受委託人)申請時:
傷病患者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及印章

當日

 

火災證明

應附書表及證件(所附證明文件影本均需註明『與正本相符』並加蓋私章):
一、屋主(設籍火災地址者):
(一)填寫申請書乙份並需加蓋私章。
(二)檢附證件:申請人身分證影本乙份(正、反面)。
二、屋主(未設籍火災地址者):
(一)填寫申請書乙份並需加蓋私章。
(二)檢附證件:申請人身分證影本乙份(正、反面)。
(三)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(土地改良物)。 
三、承租人(設籍火災地址者):
(一)填寫申請書乙份並需加蓋私章。
(二)檢附證件:申請人身分證影本乙份(正、反面)。
四、承租人(未設籍火災地址者):
(一)填寫申請書乙份並需加蓋私章。
(二)檢附證件:申請人身分證影本乙份(正、反面)。
(三)有效之租賃契約書。
(四)租賃契約書燒毀或遣失時,需持該里里長所開具之證明文件據以辦理。
五、商店、公司:
(一)填寫申請書乙份並加蓋負責人大、小章。
(二)檢附證件:負責人身分證影本乙份(正、反面)。
(三)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登記證影本並加蓋公司章。

三日

 

肆、便民措施(創新措施)
、檢修申報制度單一窗口(申報檢修成果可至本局各所屬單位申報)。

二、各消防分隊值班人員均可受理「火災證明」之申請,再由分隊轉送至本課辦理。

三、民眾至本課申請火災證明以隨到隨辦為原則。

四、推動會計業務電腦化及限時付款便民措施。  

伍、各單位承辦業務、聯絡電話一覽表

承辦業務

課室別

電話

傳真

備註

災害預防相關業務

災害預防課

089-322112轉360~363

089-326923

 

災害搶救相關業務

災害搶救課

089-322112轉360~363

089-326923

 

火災調查、緊急救護相關業務

火災調查課

089-322112轉380~383

089-326923

 

重大災害案件管理

災害管理課

089-322112轉390~392

089-326923

 

行政相關業務

行政室

089-322112轉340~350

089-326923

 

會計相關業務

會計室

089-322112轉320~322

089-326923

 

政風相關業務

政風室

089-322112轉330~331

089-326923

 

人事相關業務

人事室

089-322112轉310~312

089-326923

 

「119受理報案」之救災、救護、為民服務等案件

救災救護指揮中心

089-322112轉404~408

089-326923

 

陸、線上陳情

電子信箱:ttfd012@ttfd.gov.tw

、未來展望

民眾的服務期望來自四個來源:口碑、個人需求、過去的經驗以及外部溝通。當民眾認知到的服務超過期望時,則民眾於認知到的是卓越的品質,反之,當認知低於期望時,則民眾無法接受所提供的服務品質。是故本局未來努力方向以服務的五個構面著手:

一、有形性:

持續要求工作環境整潔,並積極爭取硬體設備昇級更新,以及建立為民服務資料庫,提供民眾最佳的服務。

二、可靠性:

要求辦公同仁每一次均能準時地、一致地、無失誤地完成服務工作。

三、回應性:

強化辦公同仁的專業知能,詳細回應民眾每問題,並解說相關作業流程,減少民眾對本局業務的陌生感。

四、確實性與關懷性:

持續提昇辦公同仁的知識、禮貌,以及傳達信任與信心的能力,展現對民眾應有的禮貌與尊重,並建立與民眾有效地溝通以及時時考量民眾之最佳利益的服務態度